
2025年3月24日下午两点,湖北予智律师事务所第十七期 “予智沙龙” 业务交流活动在律所如期举行。本期活动聚焦 “民事证据质证规则及方法” 这一重要法律主题,由余万珍律师担任主讲人。余万珍律师开场便结合实际案例,点明民事证据质证在诉讼过程中的关键地位。随后,详细解读了相关法条规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还有针对证据证明力的规定。在讲解证据的真实性时,余万珍律师深入剖析了形式真实性与内容真实性的内涵。强调形式真实性关乎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如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等;内容真实性则要求对证据所承载的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质证,只有二者兼具,证据才具备真实性。在合法性方面,从形式合法和来源合法两个大方向展开。形式合法涵盖证据种类合法以及形式要件合法,通过列举证人证言、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具体规范,让大家明晰形式合法的具体标准;来源合法从主体合法、取得方式合法、证据程序合法三个维度进行解读,引用《证据规定》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详细说明了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非法取得的证据无效以及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等要点。谈及关联性,余万珍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实质性和证明性的概念。实质性在于判断证据的证明对象是否指向影响案件结果的关键事实,证明性则看证据是否具备证明关键事实存在与否的能力。有的律师分享了自己过往案件中对关联性存疑证据的质证经验,有的则提出在面对对方看似完整的证据链时,如何从真实性、合法性角度寻找突破口进行质证的问题,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本次 “予智沙龙” 内容充实、干货满满,帮助律所同仁加深了对民事证据质证规则及方法的理解,提升了大家在诉讼业务中的专业技能。下一期 “予智沙龙” 将由王军律师担任主讲人,相信会为大家带来更多的知识与启发。
实习律师:何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