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日常生活中肯定常听说过身边有朋友啊同学啊找了三五个人一起投资做生意的。运营很好的其实是少数,因各种内部矛盾开不下去的是常有的事。这么多年来我接触过的不少案件,都是这类中小型商业项目运营问题所引发的。很多人就是因为一起合作做生意,搞得朋友都做不成,亲戚反目,实在可惜可叹。其实如果一开始就引入专业法律服务,问诊拿脉,做好提前预防工作,应该可以避免很多矛盾的产生,促进整个项目良性发展。以下我就说说常见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是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问题。通俗讲就是合作的项目设置的各投资人“占股比例”跟项目收益分配比例问题。如何配股,大股东控制经营权这类的是老生常谈,网上很多文章、视频都是讲这类问题,我就不再赘述。
我想说下另一个常见情况。共同投资项目中,往往找来一些不实际出资,而是靠提供“客源”,“市场份额”等特殊资源而占有一定出资比例,享受分配收益的,还有就是实际出资少,而享受大比例收益分配的特殊投资人。吸收这类投资人,一定要约定清楚业绩指标问题,承诺某时间段达到多少销售业绩,个人业绩如何核算,达不到指标如何处理,要有明确约定。项目运营中往往就是这类资源型投资人,带来不了太多资源引发纠纷多。很多创业者虽然想到很多问题还形成了成文合同,但合同约定表述不清,形成一些歧义,也容易引发问题。
其次是投资人的引入跟退出问题。常见问题,引入新投资人,谈了一些新条件,却没有系统整理制作新合同,采取补充协议形式,结果新老协议条款有矛盾,产生争议就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例如新协议并没有所有全体投资人的签字,新协议效力问题,有没有效,对没签字的人有没有效都是容易产生矛盾的雷点。又例如新投资人对加入之前的原因造成的现有损失,如何承担的问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详,也是容易埋下纠纷的种子。
项目运营一段时间,有投资人要求退出,如果不先约定各种详细的退出相关条款,也容易爆发矛盾甚至引发诉讼。特别是项目运营不好,产生连续亏损时,让不让退出,退出如何分担损失,如何取回投资款,多长时间能取回,都是常见的争议点。制定合同时就应想好,可能出现的情况。闹退出,是最常见的,现实中引发诉讼最多的纠纷。
为长期留住技术人才,很多经营者采取的办法就是吸收其为“股东”占有投资比例,享受收益。就可能面临上述的所有,其实不如一开始设计创始合同时,把相关制度都搞好,免得扯不完皮,受不完的气。其实常见的情况,是合同粗陋很多问题没有涉及,很多情况只有口头约定,还有的情况是合同补充协议一大堆,自相矛盾混乱不堪,简单的事情由于合同补丁太多,反而复杂化。这些情况不胜列举,不少老板也是苦不堪言。其实趁运营情况稳定,大家容易共患难时,全面清理老合同老协议,制定合身合用的新合同是一剂良方补药。
其实项目运营得好,也有“难以共富贵”的种种问题。突出例子就是,生意做好了,有人想做大最强赚更多钱,于是要增加投资,追加投资的跟不追加的出资比例如何调整,也容易引发问题。很多项目一开始只是内部签了一个“合伙协议”,对外只是用个体工商户经营。生意做大了个体工商户肯定不合适,运营平台往往整体改制成有限公司形式,但是“企业改制”中容易引发问题,很多投资人往往更注重眼前的问题,没有规划好以后企业转型的问题,企业改制的问题。提前有约定肯定比没有约定好。
很多有经验的成功老板,创业或者经营过程中真是把能踩的雷几乎全不踩到,才积累了经验奠定了成功基础。其实选择合适的专业服务完全是可以少踩雷的,防范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效果要好吧?以上就是本人总结的一些见闻跟经验,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律师:严昌龙
2024年10月12日